話說,10月底到11月初時我跟一位新婚不到一年的同事一起瘋狂加班,幾乎到了沒一天不加班的地步,而加班做的又大多是手工類的事,既枯躁又無聊,於是難免就會聊些有的沒的。
而,同事新婚與丈夫因工作分居兩地,又與婆家頗有齟齬,於是不時聽她抱怨並叮嚀著要我小心挑人嫁。
其實,我一直不能理解,為什麼要交男友?又為什麼要嫁?
我不是沒想過要去交一個來,當我無聊想找人陪找人說話時,但實際上,那只是想想,當我回到家就不記得這回事了,加上我也沒那個時間跟心力去分給另一個人,所以我很實際的不去考慮這件事。
也不是沒交過男友,正式交往的一位,作朋友沒交往的一位,桃花嘛...可能還有過其他的吧,說可能是因為我分不出來是不是:p
但就這以上的兩位來說,我都沒有得到什麼美好的記憶──最重要的原因應該是我不愛他們吧。所以更加不想去弄一個叫作男友的生物回來,不過同事對我的說法,回應是等我以後遇到一個我愛的人就知道了,而且還得要是我確實的愛上了。
講得實在一點,我還真的沒愛過人,加上我對感情的反應是遲鈍到不行、淡到不行──我爺爺走的時候我一點感覺也沒有,只在喪禮當天有感傷,之後就沒事了。標準只愛自己。所以要等我愛上人?我想這不光只是很難而已吧,還是很不容易被我自己發現的一件事。
基於以上種種原因,我想這輩子要看到我散發粉紅色光波或是泡泡都是不可能的了。
但說也奇怪,別看我這麼實際、這麼對感情沒反應,偏我還是很愛幻想的一個人,從小就愛胡思亂想自己亂編故事,當然更是愛看小說,曾在國中被抓到自習課看小說,讓我的男導師很努力要開導我小說跟現實是不一樣的,讓我覺得很怪,因當時我不懂怎麼會有人認為這是一樣的,直到後來聽說還真的有人這樣認為並實行,才知道,原來世上真的有這樣「笨」的人耶!
真是~說到哪去了,算了,會上來寫這,只是因為覺得搞不好有一天我會太無聊找不到人愛,隨便把自己賣掉,當然,前提是那個人要能買得走我(笑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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