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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前在阿迴家忍不住抱怨了腦袋有問題的民眾,差些越寫越多一發不可收拾,想想還是回自家寫好了,免的佔了鵲巢荒了自家。

首先,我們先來作一下事前與背景說明。

國稅與地方稅(又稱市稅)呢,是有落差的,大多時候兩個單位會擺在同一棟樓,但不是一定。

國稅負責的業務有:營業稅、所得稅(所有的,不管是哪種都是國稅)、贈與稅、遺產稅、統一編號、營業登記(與營業有關的都歸它們啦)等等。

會用等等,因為我沒待過那邊,不清楚詳情。

地方稅有:牌照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印花稅、娛樂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。

以上是基礎業務。要知道這些才能瞭解下面我遇到的狀況。

背景:

北投稅捐:隔著走道與國稅面對面,出去左邊是戶政,樓上區公所,樓下菜場。

內湖稅捐:國稅在另一棟,對門是健康服務中心(依本人使用心得:只有行政人員在的健康服務中心實在不實用),三樓戶政四樓(或五樓?)公所六樓圖書館一樓醫院加聯合服務中心(除圖書館、健康服務中心與稅捐外均有派人,還有地政櫃台在),地下二樓有簡易相館。

以上地理位置說完了,下面大家才能理解為啥公務員間感情不好。

本人在北投4個月,在內湖1年,遇過各式各樣的奧客,鍛鍊出標準的一切依規定辦事,因為不這樣是給自己找麻煩。

當然啦,內部澳事也不少。

先說跟戶政事務所的恩怨好了。

基本上呢,不管是誰,只要需要我們開立文件都需要出示身分證,就算本人也一樣,而且是只認身分證,其他任何證件一律不能通過,當然,有時候是本人加上一旁沒人,我會讓他用其它證件以雙證件的方式過,就開給他了,並且會嚴正聲明沒有下次,這是例外通融的。

畢竟沒人喜歡為點小事跑好幾趟啊。

而自從96年1月1日起只能認定新式身分證之後,我們跟戶政的樑子就結大了。

雖然本來就很有恩怨了。

不知從哪時開始的,說是牽戶口需要該牽入戶的建物所有權狀正本,沒有權狀至少要有房屋稅稅單正本(要已納的)或是由稅捐單位開立的稅籍證明。

好啦,因為大多人都不知道規定改了,就很快樂的把身分證戶口名簿帶一帶就跑去說要牽戶口,當然原因很多,但我才不管,只知道這些人就被戶政很快樂的打發來要稅籍證明。

戶政不管三七二十一,只管把人打發掉,這些被打發的就來我們稅捐處拍桌叫罵,說是我們刻意為難不讓他牽戶口,要我們小心點等等等等。

天知道我們是最無辜的好嘛!你啥都沒有,就拿一張戶口名簿來(有的甚至連這都沒),就要我們開別人的證明文件給你,我們是能怎麼開啦,開完搞不好就被告到死,說我們隨便洩密咧。

以上這種呢,我遇過以下幾個讓我難忘的:

一、

當時人在北投,正值96年年初,快過農曆年時的事。

那陣子也不知為啥,股裡常空城,空到讓人害怕,不過我那時也在裡面2個多月,算上手了,電話也接順了──甚至比研考還順,她答不出還轉我接,我都不懂怎麼會這樣。所以倒還不怎麼覺得會有大問題。

但,那天下午突然來個不講理的約50歲的男子,揮舞著舊式身分證影本與權狀影本,硬是要我開稅籍證明給他。

對於內政部要求1月1日起不能再使用舊式身分證一事,完全不予理會也不聽解釋,就自顧自的叫罵起來。硬說戶政讓他來拿證明我就該開給他等等。

我真的無可奈何了,如果今天他不是這樣看來身體硬朗、不是讓我知道他來回方便,也許我真的會心軟給他,但不是,而且他是用鬧的,我更不可能給,畢竟大家都聽到了啊!

但回頭一看股裡空蕩蕩,後防空虛,家裡有沒有大人是忘了,但依稀記得那天好像是審座、主任跟股長都要回總處。

這麼盧啊盧的,弄了多久也忘了,但抓到股長上樓來拿東西,我硬是叫住股長,把難題丟給她。

後來股長也說不通,只能帶著人去戶政理論,畢竟我們真的不能開東西出去咩。

記得那時時間還早,才一點多兩點吧。會記這麼清,是因為那本來是沒什麼人的時段,加上股長她們要出門,是折上樓來拿東西的。

之後這樣的事不多,都是在內湖遇到的了~

字打的有些多,留待下回分解吧,總之,作櫃台遇到的奧客從沒少過,公務員為難公務員的事更是多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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